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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洪江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乡镇党委、人民政府,市直机关各单位:
根据工作需要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,决定成立洪江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,其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胡佳武 市委常委、市政府常务副市长
副组长:付晓林 市纪委副书记
唐启振 市政府办副主任
胡昌云 市纪委常委
成 员:杨丛银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
陈志国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
赵 平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
周铁忠 市公安局副政委
刘平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
覃玉森 市建设局副局长
李建安 市商务局副局长
覃官禄 市审计局副局长
杨友清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
罗 华 市工商局副局长
蒋小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
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纪委(市监察局),胡昌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:指导和协调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;研究制定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规定;研究处理与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。
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:协助领导小组对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;开展调查研究,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;起草有关文件;督促检查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的落实;协调指导商业贿赂大要案件的查处;收集、综合工作信息;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接此通知后,市国土资源局、市建设局、市卫生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商务局、市交通局、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要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,或明确一名负责同志、一个部门负责这项工作,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今后,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,由相应的人员递补并由办公室将变动情况报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备案,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不再行文。
中共洪江市委办公室
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06年6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