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怀化市开展行政不作为、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,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,为创建“平安洪江、和谐洪江”提供有力的保障,特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:
一、执法承诺:交通违法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,对情节轻微的初次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只警告教育不罚款。严格按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和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》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,有警必接,有警必处。
二、惠民服务承诺:提高效能,优质服务。实行警务公开,推行“阳光作业”,简化办事程序,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,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。交警车驾管办证窗口岗位严格执行“朝九晚五”工作制度,努力缩短行政办事周期。
三、廉政承诺:廉洁自律,对馈赠的现金、有价证券、贵重物品一概拒收,秉公执法;拒绝参加非公安宴请;带头遵纪守法,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四、纪律承诺:杜绝乱检查、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,不侵民,不扰民,不办人情案。认真执行《洪江市公职人员“十个严禁”》及相关上班纪律规定,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工作人员,严格进行责任追究。杜绝和查处一切形式的人情案、关系案,坚持政治建警、依法治警、科教强警的方针,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,作风优良,执法公正,勇于奉献的公安交警队伍。
以上承诺,警请社会各界监督。举报电话:0745-7733656
洪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
二00九年九月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