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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腐措施理应如此

更新时间:2009-11-14 13:30:27 来源:市供销社 作者:段张华 点击:

前两天,翻阅了一期《文萃报》,其中头版头条《重庆高院执行权一分为四防腐败》一文让我深受感触。

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分权制衡为核心,将执行权一分为四,分解执行权力,打破执行机构“一庭独揽”的格局;分设执行机构,打破执行人员“包案到底”的现象;执行岗位定期轮换,保障执行法官司法廉洁;公开执行信息,挤压暗箱操作空间;监督执行过程,力保阳光公正,此举乃为全国首创,开辟了执法部门预防腐败滋生的新途径。

纵观古今,滋生腐败的各个环节中,大部分都是因为权力的过度集中,致使思想道德防线崩溃后,又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而造成。因为所处的工作环境、履行的工作职责不同,造就了不同领域滋生不同的腐败行为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打破常规,将各执行权分散,让法院不同工作领域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,共同监督,特别是对待各利益群体,采取措施,将权力分散,有效地预防了腐败的发生,为切段腐败源筑起了坚强堡垒。

为官不廉政,闭门难掩民声怨;在位有清廉,身后犹闻赞誉声。腐败工作并不是也不能仅仅依靠纪检监察部门,靠党的教育,靠制度的约束,靠群众的监督,更需要每一个党员干部自身的廉洁自律,洁身自好。
虽然我们所处的工作部门不一定都涉及到相关利益体,但不管是哪个部门,我们都应该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,为积极探索预防腐败发生的有效措施和途径出谋划策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人员,我们更应该心怀群众,对党负责,对人民负责,对我们的干部负责,做党的忠诚卫士,当群众的贴心人,要敢于探索,勇于创新,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以满腔热情投身纪检监察事业中去,不断提高工作水平,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关键字: 廉政时评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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