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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江市被列为国家级商务综合执法试点城市
更新时间:2009-11-16 20:51:22    来源:市商务局    作者:未知    点击:
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旨在用3-5年时间,通过整合商务执法资源,建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,代表商务主管部门统一行使对生猪屠宰、酒类流通、成品油管理、典当、拍卖等的行政执法职能,着力提高商务执法能力。今年6月份以来,洪江市商务局在市委、市政府领导下,根据国务院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》和商务部《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采取有力措施,稳步推进洪江市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开展,试点工作得到了省商务厅的认可。近日商务部下发了《关于做好2009年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有关工作》的通知,其中公布的第二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中,洪江市被商务部列为国家级商务综合执法试点城市。目前,我局正在紧张筹备,准备迎接商务部和商务厅、财政厅检查验收。

     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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